“守土有责,更要守土有方。”这是印刻在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烟草专卖局每一位基层执法人员心中的“精神密码”。
近年来,鲁甸县局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模式,在开展日常监管过程中积极培养线人,不放过任何一条有价值的举报线索。云南鲁甸“6·07”烟草制品全链条犯罪案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件。

鲁甸县委政法委牵头,公安、烟草、法院、检察院成立“6·07”专案组
“喂,烟草局吗,我要举报!”2021年6月7日,鲁甸县局接到匿名举报线索:有人拟通过G85银昆高速将一批初烤烟叶运往外省假烟制造窝点,将途经鲁甸县江底执勤检查站。接报后,鲁甸县局第一时间联合该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奔赴江底执勤检查站设卡拦截可疑车辆,并于当日下午查获该批涉案烟叶,案值40余万元。考虑到案情复杂,鲁甸县委政法委牵头,公安、烟草、法院、检察院相互配合,成立“6·07”专案组,对该案开展全面侦办。
经查,驾驶员马某某通过网络平台自四川龚某处接单该货运任务,其对货物情况、买卖双方均未知晓,平台所提供信息也为虚假信息。“把‘虚假身份’落实为‘真实身份’,将‘数据’变为‘证据’,是整个案件的重中之重。”专案组副组长、鲁甸县局专卖管理科科长吴天波说。
为了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专案组成员不分昼夜,抽丝剥茧、精心钻研,充分利用“号码找手机、手机去拓展”的办案经验,结合技术侦测、走访排查、数据碰撞,初步锁定多名可疑对象,并通过驾驶员马某某的辨认,确认其上线范某的身份,但因证据链不够充分,第一时间并未对范某采取控制措施。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再犯心理,专案组成员紧盯每一条数据信息,反复梳理研判,并多次组织精干人员深入实地跟踪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个多月后,一个非法收购、储存、贩卖烟叶的犯罪网络逐渐明晰。
“报告组长,有情况。”专案组成员在搜集到了犯罪团伙即将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确切线索后,第一时间向专案组组长、时任鲁甸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朝鸿汇报。“犯罪分子极其狡猾,各小组一定要注意安全,务必人赃俱获。”王朝鸿叮嘱完后便带队指挥部署,兵分三路于昆明、楚雄、曲靖等地蹲守排查,并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范某、李某等人抓获。

嫌疑人指认涉烟违法犯罪仓库
专案组成员深知该犯罪团伙反侦查意识和规避打击能力极强,为挖掘更多证据事实,专案组拧成一股绳,与时间赛跑,就地连夜突讯,通过政策攻心、分析碰撞通话数据、研判网络平台交易数据,并多次辗转贵州、河北、福建等14个省份实地调查取证,确定了以叶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在云南省内多个地州非法收购、囤积、组织运输烟叶贩卖给河北省保定市的王某等人,并由其组织再加工成假烟进行非法销售。这样一条非法囤积烟叶、贩卖烟叶、烟叶切丝、生产销售假烟的犯罪链条,案值1400余万元。
“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极其恶劣,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鉴于该涉案团伙主要成员涉及省份广、作案手段极其隐蔽,我们目前掌握的证据链难以对其实施有效打击。”专案组办案民警向正波说,“为了彻底摧毁这一特大涉烟犯罪网络,加大省际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线索共享,我们充分利用公安系统云端集群战役的优势,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于2021年11月经公安部审核通过,在经侦应用云系统成功部署了‘全国打、打全国’的集群战役,对下一步打击王某等团伙制假售假犯罪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获取情报线索到研判固定证据,挖出非法运输贩卖烟叶、制假售假卷烟链条,再到精准实施打击,历经一年多时间的缜密调查,办案人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至此,云南鲁甸“6·07”烟草制品全链条犯罪案共确定犯罪嫌疑人15人,参与现场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打处。
“此次案件的侦破,是深化烟草与公安部门协同作战,发挥‘政府主导、领导重视、机制健全’的打假打私协作机制作用下的有效成果之一。这是一起考验办案人员毅力和能力的案件,在我们一年多的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毫不松懈、克服重重困难,用实际行动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吴天波说。
编辑:邢忠敏